这个“尊重”,该不该给
2021-07-15刘怡仙南方周末实习生王颖
南方周末 2021-07-15
南方周末记者 刘怡仙 南方周末实习生 王颖

农健 ❘ 插画
★清丰县评定委:3次发出不予确认决定书,理由都是同一个:王亚威救人是法定义务,不是见义勇为。
律师刘昌松:同饮者有提醒、劝阻、报警、通知、辅助、照顾、护送等义务,但不包括冒生命危险下水救人。
王亚超:我们只是要给他一个尊重而已。我弟弟毕竟才18岁。
王亚超已经在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的走廊里等了两个多小时,每次电梯门打开,他都张望一下,看看出来的是不是他想找的人。
他特意带上了电脑包,很沉,里头关键的东西仅有几页文件。“这样显得正式。”他说。有人过问他要办什么事,王亚超便从电脑包里掏出两份文件——《清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予确认见义勇为决定书》《复核申请书》。面对不熟悉此事的人,他有一段烂熟于心的介绍:“我弟弟是救人牺牲的,可是县里面不予认定见义勇为,理由是因为有法定义务,可是我弟弟既不是警察也不是老师,何来法定义务呢?”
2019年7月,刚满18岁的的王亚威下水救助同伴时,不幸溺水身亡。王家在清丰县为其申请认定见义勇为。一年多以后,清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清丰县评定委)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然而不久,它的上级濮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濮阳市评定委)撤销了这一决定书。
此事就此进入“下级不予确认,上级撤销打回”的三次循环之中。2021年7月6日,王亚超收到清丰县评定委第三次作出的决定书。他决定从北京回老家,向濮阳市评定委第三次递交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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