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赋能当代创新型法治宣教
2021-07-14王杰曾科陈南江何斯盛杨宸倬
锦绣·下旬刊 2021年7期
王杰 曾科 陈南江 何斯盛 杨宸倬
摘要:当今时代处于新旧媒体融合阶段,尤以互联网媒体打破了时空的维度、拓宽了技术的限度、发展了全员的包容度、升级了功能的多向度。在国家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全面推动深化改革的当前,法院系统的法治宣教机制的运转直接关系着能否胜任法治国家的“发言人”与社会正能量发声的“喉舌”之舆论效能。
本文试图通过对高概念传媒的解构,把握新时代下人民对于法治宣教的需求,探讨法治宣教的核心理念。利用全媒体风口打造新型法治宣教,更新法治宣教思维,发掘法治宣教的中国智慧。
关键词:法治宣教、传播学、全媒体、新媒体平台、高概念
一、法治宣教的本质是传播+教育
法律传播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在西方已经出现,但是存在着巨大的争议。笔者认为,如果要研究法治宣教必须先认识法律传播,因为两者存在着一定的共性。一门交叉学科的出现是两个原有学科的知识互惠,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已经出现的社会问题。关于法律传播,首先我们先要了解法律传播中的法律是“信息化”了的法律。并不是任何事物都能够被传播,古代农民在自家种地,他自给自足和外界老死不相往来,这样的事情是不能得到传播的。如果法律没有公开,其当然也不具有“信息化”的特征。学者库利是这样定义法律传播:“传播是指人与人关系赖以成立和发展的机制——包括一切精神象征及其在空间中得到传递、在时间上得到保存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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