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经验及其对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的启示
2021-07-13刘陶陈丽媛
决策与信息 2021年7期
刘陶 陈丽媛
[摘 要] 当前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主导的新型城市化是促进“双循环”的重要动力。近年来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虽在省级合作机制的建立、省会城市合作模式的走深走实上取得积极成效,但在合作的深度、广度、潜力上仍有所欠缺。长三角区域合作经过30余年的实践探索,模式创新上形成了以需求为导向、多层次区域合作、多方社会主体和力量共同参与格局;制度上形成了以主要领导座谈会为决策层,以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为协调层,以联席会议办公室等为执行层的“三级运作”机制;合作模式创新则通过产业平台的开放合作、异地共建,把传统“飞地”合作模式拓展到人才、科技、制度等多个层面形成优势。借鉴长三角经验,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一是要建立务实高效的城市经济协调会议制度,要以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协调会为基础,扩容增加入会城市,并针对区域合作中的难点、痛点形成完善的解决机制;二是要发挥中小层级城市群在圈层结构中的支撑作用,加快都市圈、城市群同城化发展;三是要创新“飞地”模式赋能三省协同发展,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实现资源互补;四是完善各类共享平台的互任互用机制与服务功能,提升平台服务与应用水平,促进城市群各类资源的高效利用与流通;五是打造长江中游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探索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新时代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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