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的社会保障教学研究
2021-07-13刘子琼王净净
长春大学学报 2021年6期
李 佳,刘子琼,王净净
(东北财经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大连 116025)
我国的MPA教育自1999年正式启动以来已有将近20年的历史,MPA教育作为培养公共部门和各级政府管理人员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是建立在公共管理以及政府研究领域基础上的一门非常年轻的学科,同时也是研究生教育培养方案中非常重要而且充满活力的一部分。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及法律硕士是文科类专业研究生教育的“三驾马车”,在为学生提供职业教育知识与技能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就目前状况来看,MPA教育中招生数量不断增加、培养院校不断扩张、师资力量渐趋强大、课程体系也越来越趋于正规化和合理化,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国特色的MPA教育实践制度和理论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是MPA教学中的课程体系尚不完善,课程体系在MPA教育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合理的课程体系可以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社会保障学科自1998年诞生以来也经历了从无到有并不断壮大的发展历程[1]。社会保障属于公共管理的二级学科,与MPA教育的发展密切关联。此外,社会保障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制度,在宏观上涵盖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个层次,在微观上亦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救助等内容,包含人们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公共组织,社会保障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对于MPA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而言,一般都具有1~2年公共部门的工作经验,而且作为公共部门或者各级政府的管理人员,对社会保障的内容或多或少都有所了解,但是这仅限于表面上的认知,缺乏系统性的知识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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