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区风景游憩林三维绿量与林下游憩空间量特征
2021-07-12胡柔璇许东先钱万惠魏玉晗唐洪辉
浙江农林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赵 庆,章 驰,胡柔璇,许东先,钱万惠,魏玉晗,唐洪辉
(1.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森林培育与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 广州 510520;2.广东省岭南综合勘察设计院,广东 广州 510663)
“景观”和“游憩”是城市森林的重要功能[1−3]。发挥城市森林“景观”功能的主要载体是林冠的“绿量”,而“游憩”功能则通过建立林下空间来实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19年提出GB T37342−2019《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旨在建立城乡一体化森林生态系统建设考核指标,并形成标准进行约束[4]。其中,涉及森林“绿量”的评价指标有市域森林覆盖率、新造林面积、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区街道绿化(树冠覆盖率)、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乔木树冠覆盖率)等,用以表现城市总体绿化数量,但在推算城市绿化质量时会出现很大偏差。研究发现:2块面积形状相同、乔木数量和冠幅也相同的绿地,乔木高度不同时,其三维空间层面的绿量有显著差异,从而影响城市森林景观功能的发挥[5]。目前,中国城市森林建设中普遍存在过于讲求增加森林覆盖率的现象,对森林质量的要求相对忽视,树木人为矮化、垂直结构不合理、修剪严重等现象时常出现,城市森林绿量较小。城市森林不同于自然林,它具有一定的区位特殊性[6−8]和功能侧重性[9−13],“游憩”是城市森林的重要功能之一,需要通过构建一定数量的林下空间来实现。林下空间是城市森林空间占有量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人们利用最充分的活动场所。城市中人口密集,休闲活动空间有限,且多被硬化场地、草坪等所占据,利用率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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