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政府引导基金风险偏好类型的比较考察

2021-07-11李嘉如曹雨欣

中国市场 2021年14期

李嘉如 曹雨欣

[摘 要]政府引导基金发展迅速,在深化投融资改革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广深两市经济体量虽大致相同,但其政府引导基金对待风险的偏好却有着一定的差异。文章从“募资,投资,管理,退出”基金运作的四个环节出发,归结出两市政府引导基金风险偏好类型,分析出产生差异的原因。研究发现:广州政府引导基金为风险保守型,表现为规模小且管理分散化,注重监管管控;深圳政府引导基金为风险进取型,表现为规模大且投资范围广,注重创新模式。广深两市政府引导基金风险偏好的差异主要是由于政府机制、受托管理公司、文化环境及金融市场等因素造成的。文章丰富了政府引导基金风险偏好类型的相关研究,并尝试对其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广州政府引导基金;深圳政府引导基金;风险偏好类型

[DOI]10.13939/j.cnki.zgsc.2021.14.047

1 引言

政府引导基金是由政府出资设立,将社会资金引向特定领域,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自2008年始,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各级政府成立政府引导基金,开始了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主,投向初创及成长期企业的阶段。截至2019年,我国政府引导基金目标规模总额超11万亿元。但随着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政府引导基金对待风险的态度存在着一定的矛盾问题:部分政府相关管理者出于政绩考虑,害怕承担风险和问责,对风险持保守态度;但亦有认为政府引导基金应当支持高风险长期投入的高科技产业,承担风险并允许亏损的发生,对风险持进取态度。……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