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保诚信治理的思考
2021-07-10宋文甫
中国社会保障 2021年4期
■文/宋文甫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深化社保诚信治理,既是社保经办管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基金安全完整的重要抓手。当前,由于社保诚信治理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信用法规制度相对缺失,信息平台支撑能力不足,失信惩戒的约束力、震慑力偏弱等,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企业缴费基数不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造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失真、欺诈冒领养老金现象频发等诸多失信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亟待通过创新社保诚信治理加以研究解决。
夯实社保诚信治理的法理基础
完备的法规制度是社保诚信治理的基石,是风险防控的根本保证。从各地的实践探索来看,推进社保诚信治理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创新制度体系,为全面防范社保信用风险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加强顶层设计,确保社保信用风险防控有法可依。聚焦当前信用上位法缺失,社保诚信治理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支撑等实际,应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积极推动社保信用立法。一方面,要着眼顶层设计需要,从国家层面统一制定出台社保信用法律法规,对社保信用信息采集、归集、交换、发布和安全管理,失信行为的界定,联合惩戒的分类、惩戒标准、组织实施主体等等,逐个环节、逐条逐项进行明晰和规范,推动社保诚信治理迈入法制化轨道。另一方面,要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将行之有效的社保信用管理办法上升为法规制度,研究制定一批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筑牢防范社保信用风险的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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