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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太后命令文书考论

2021-07-08韩旭

古代文明 2021年3期

关键词:太后诏;太后令;诏书;令书

秦始皇改命曰“制”,令曰“诏”,1蔡邕《独断》载,汉天子之言“曰制诏”,诏自秦以后就成为皇帝命令的专属称谓。但若逢皇帝年幼或弱势之时,皇权常由太后或太皇太后代为执掌,汉制太后摄政可称“诏”,“太后诏”的用法也属常见。至曹魏时,又出现了“太后令”,始有太后之诏、令并行,东晋同样如此。循此线索向后梳理,南北朝各有不同的发展趋势,东晋以后,宋齐梁陈皆只有太后令,未见真正付诸使用的太后诏,北魏反而延续曹魏、东晋时期诏、令并行的习惯。从使用情况看,曹魏到东晋似乎是制度变化的分水岭,但目前对魏晋诏制所知甚少,太后诏这样的特殊变制更是莫知其始终。

秦始皇为皇帝命令文书独设专称,以示君臣之别,昭示皇权的至高无上,塑造皇帝凌驾于众人之上的至尊地位,更欲以之起轨仪天下之效。经秦汉数百年潜移默化,诏书是皇帝专属,为皇权的代言文书,已从公文制度内化到政治文化之中。诏书随之衍生为带有特殊意义的政治符号,诏与令不只是单纯的称谓之别,更是尊卑地位的象征,附带着权力属性。从这一维度思考,太后称诏或用令,蕴藏着深刻的政治意涵,其使用应遵循制度规定或约定俗成的用法,绝不可能随意而为,更不会无端变化。太后命令文书甚少为学界注意,就笔者所见,只有蔡幸娟、祝总斌、王策在论作中零星提及,2另有日本学者下仓涉、平松明日香的一些研究。3但目前为止,太后“诏”与“令”在魏晋南北朝各个时期的使用情况,及太后命令文书用法演变的内在原因都未曾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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