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学龄前儿童身体等情况调查对我国幼儿体育教育的启示
2021-07-08冯嘉诚陈洪淼龚建林刘占鲁
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冯嘉诚,陈洪淼,龚建林,刘占鲁
(1.天津理工大学,天津 300384;2.华侨大学,福建 泉州 362000;3.广州工业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6)
儿童的健康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1]。我国教育部先后于2001年出台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12年发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其中,“纲要”和“指南”都将幼儿健康放在首位去进行要求和指导[2]。日本政府于2000年颁布了《幼稚园教育要领》,同样将健康放在首位[3]。可见,幼儿的健康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未来至关重要。首都又是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居住的儿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本研究的调查囊括了儿童的身高、体重、饮食、体育运动习惯等若干问题,可以很好地反映出当下两国3~6岁儿童的身体情况和运动习惯现状。
1 中、日两国相关幼儿教育政策现状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主席宋庆龄女士的高度重视下,于1951年7月出台了《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纲要(草案)》明确指出“幼儿教育的设施,包括整个的幼儿生活的保育、教养,并非狭义的只是某些作业的教学,它和学校教育的性质不完全相同”,幼儿教育要兼顾幼儿的体、智、德、美四重教学任务也被首次提出[4]。之后,教育部于1979年10月在此基础上颁布了《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也将幼儿园的教育任务扩展为生活卫生习惯、体育活动、思想品德、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八个方面。1981年10月,教育部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强调幼儿园中每一种教学任务都十分重要,每一种活动都需要被同等对待,包括了游戏、体育、上课、观察、劳动、娱乐以及生活等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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