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实施布局分析与启示
2021-07-07王卷乐王晓洁李俊瑶
中国科技资源导刊 2021年3期
王 祎 王卷乐 王晓洁 李俊瑶
(1.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北京 100862;2.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01;3.江苏省地理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协同创新中心,江苏南京 210023;4.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山东淄博 255049)
0 引言
科技基础资源是科学研究、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我国幅员辽阔,地理格局复杂,生态环境多样,资源禀赋差异显著,社会经济发展区域不均衡,迫切需要对其本底性的、基础性的科技资料进行长期获取和积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科技基础性工作得到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十五”时期,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启动了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于2006年起投入经费24.3 亿元,建立了相对稳定的经费支持渠道,重点支持了一批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基础性工作。“十一五”期间立项109 项,总经费约6.2 亿元。“十二五”期间立项161 项,总经费约14.2 亿元。2016年,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和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的要求[1-2],优化调整为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纳入基地人才专项管理。该专项的基本定位是面向科学研究和国家战略需求,对获取自然本底信息和基础科学数据、采集保存自然科技资源、系统整理与编研自然科技资料等基础性、系统性、公益性的科技基础性工作进行长期稳定支持的专项工作[3]。该专项也是对国家各行业部门已有的长期观测台站网络和周期性开始的调查和科普等基础性工作的重要补充。……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