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捕背景下渔业渔民转产转业对策探讨
2021-07-07曹玲玲周召平
时代经贸 2021年6期
曹玲玲 邹 洁 周召平 罗 洪
(宜宾学院 四川宜宾 644000)
基于自然生态保护的需要,我国出台并实施了十年禁渔期制度。长江流域实施全面禁渔后,渔民无法将捕鱼继续作为谋生手段,为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和渔民生产生活的稳定,对渔业渔民进行转产转业迫在眉睫。
一、禁渔期渔业渔民转产转业的状况
渔业转产存在困难,渔民面临生计困境。很多渔民基本上无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资源,除了会下江捕鱼外,缺少农业耕种技术或其他谋生本领,渔民转产转业较为困难,进入其他产业的难度也较大。
渔民社会生存能力小,重新创业风险大。通过对岷江流域的调研得知,渔民中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很少,初中生占40%,小学以下学历占50%以上,如想快速的掌握一门新的谋生本领存在较大的局限性,自主创业更是存在难度,再加上渔民年龄结构老龄化,更加大了渔民转业的风险(见图1)。

图1 渔民文化程度结构
据《2020中国渔业统计年鉴》显示,2019年渔业人口1828.20万人,比上年减少50.47万人,下降2.69%。在渔业领域,渔民人口结构类型也逐渐由成年型向老年型转变,而且由于渔业作业方式高强度、高风险的特点,补充进来的年轻渔民越来越少,渔民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调查得知,捕鱼“主力军”是“60后”,捕鱼最小的为四十多岁,少有年轻人会从事这项工作,这为渔民转产转业寻求新的就业门路增加了困难。
二、渔业渔民转产转业的必要性分析
持续十年的禁渔政策,使渔民收入可持续增长承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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