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六部门联合发布房产调控新政
2021-07-06
宁波通讯·图话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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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及时解决二手住房价格涨幅过快、部分地区土地市场过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4月16日,宁波市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限购区域和购房资格、二手房交易管理、土地供应机制、金融和税务管理、整顿市场违规行为和落实调控主体责任等六大方面提出十条措施,进一步完善宁波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通知》自4月17日起实施。
新闻解读
◆新政策对限购区域做了哪些调整?
根据《通知》,住房限购区域扩大至宁波绕城高速所围区域,以及江北区慈城镇,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鄞州区云龙镇、姜山镇、下应街道、首南街道,奉化区方桥街道行政区域和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限购区域同时执行限售政策。调整后,限购区域由原来的约240平方公里扩大到约990平方公里。
◆购房资格有何变化?
购房资格方面,《通知》主要在以下方面做出了调整:一是购房资格核查范围由市五区扩大至市六区(含奉化区);二是收紧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资格条件,取消“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保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作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依据,且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应当无补缴记录;三是暂停企业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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