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下居家护理服务的研究进展
2021-07-03黄懿炘刘美兰彭献莹梁新苗邹小芳
护理学杂志 2021年11期
黄懿炘,刘美兰,彭献莹,梁新苗,邹小芳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能老年人口增加,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问题成为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为有效解决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许多国家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应对老龄化的重要措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被保险人由于年老、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丧失部分或全部自理能力,需要在家中或养老机构中接受他人长期护理,对此期间产生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进行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1]。其中,居家护理服务作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缓解家庭经济负担及照顾压力发挥着积极作用[2]。目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处于探索阶段,诸多方面仍需完善。本文综述国内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下居家护理服务相关研究进展情况,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参考。
1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下居家护理服务实施现状
自20世纪70年代起,一些国家先后实施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可将长期护理保险分为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与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两大类型。居家护理是德国较为鼓励的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形式之一,主要依靠家庭成员承担护理服务责任,服务内容包括短期护理、日间和夜间护理、暂托护理等,强调以疾病预防和康复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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