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发展研究
2021-07-01□张琼
中国人事科学 2021年5期
□ 张 琼
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作为国家人才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对提高全社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营造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等具有重要作用。本文立足于我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体系界定,结合制度发展历史与改革实践,对制度内容进行系统描述,发现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发展完善我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提供相关对策建议。
一、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体系的界定
根据《辞海》解释,“表彰”的意思为:对功绩、先进事迹等公开赞美,如表彰大会、表彰先进等;“奖励”的意思为:给予荣誉或财物来鼓励。表彰奖励可理解为对功绩、先进事迹等公开给予荣誉或财物来进行赞美和鼓励。表彰奖励制度即为公开赞美和鼓励功绩、先进事迹等而设置的相关标准、程序、仪式的规则。目前我国确立了以“五章一簿”为主干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出台了规范省级及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办法,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形成了新的制度体系。本文将我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界定为以国家、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部门、地区、系统的名义,单独或联合开展的对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或组织团体,通过授予勋章、荣誉称号、奖章、奖金等形式进行精神、物质奖励的制度安排。
我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按照表彰奖励层次,分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勋章和荣誉称号制度,国家级表彰奖励制度、省部级表彰奖励制度和市县级表彰奖励制度5 级(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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