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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好用好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思考

2021-06-30陶进华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13期

陶进华

摘 要:选好用好党政领导干部是事关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但真正要选好用好党政领导干部却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必须以坚持党的领导,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作为基础和前提,把党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好,把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执行好,这样才能选出好干部。选好干部是一回事,在选好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避免其犯错误,才能真正谈得上选好用好领导干部,让其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选好用好;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考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3-0148-04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育才造士,为国之本。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近期,一名从沿海经济发达地方引进的前领导干部潘志立,让一个边陲小县贵州独山县声名远播。他从2010年被引进贵州并担任独山县委书记8年,“为了政绩,潘志立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罔顾独山县每年财政收入不足10个亿的实际,盲目举债近2亿元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筑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他被免职时,独山县债务高达400多亿元,绝大多数融资成本超过10%。”[1]而且,据2020年7月16日黔南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情况通报,“针对独山县、三都县存在的问題,贵州省委、省政府,黔南州委、州政府先后多次对潘志立、梁嘉庚进行诫勉、约谈甚至问责,但潘志立、梁嘉庚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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