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俗艺术与文化产业困境
2021-06-30梁鑫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21年5期
摘 要:“媚俗”一词在艺术思想史上,于不同时空不同理论的位置上均有显现,且整体有着辩证的统一性,即代表了“生活之欲”与“审美之境”两种标准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作为文化艺术中二元对立的悖论,“媚俗”是20世纪文化产业迅猛发展以来的突出表征。一方面,媚俗艺术为更多人实现了消遣娱乐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媚俗艺术又在摧毁着高雅文艺的标准与边界。
关键词:媚俗艺术 文化产业 商品化 复制与假造
一、媚俗艺术的传入与流行
在20世纪80年代末,来自于德语语汇的词根“媚俗(Kitsch)”同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不可承受之轻》一起在国内理论界引起了思辨热潮。在西方的语境中,“Kitsch”一词起初被用于区别与传统艺术不同的廉价艺术品或艺术品的坏趣味;而译者韩少功翻介的“媚俗”一词成为至今人们使用频率依旧很高的词汇,并且逐渐沦为一个文化贬义词见诸笔端,在各种文化媒介、载体上呈现出极强的概括性和对立性。显然,“媚俗”是东方传统价值观念在西方后现代主义艺术思潮强烈激荡下产生的浪花。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下,个体重在强调生活之欲的复归,盲目地被“文化热”潮流鼓动和牵引,“优美”和“壮美”的传统审美体验被“媚俗”所消弭。一批批港台金曲、好莱坞大片纷纷涌入,人们浸淫于大众文艺产品带来的轻松感和娱乐感,无形中确立了“媚俗内容”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艺术的创造性和独一性被抛诸脑后。总的来说,“媚俗”一词在艺术思想史上,于不同时空不同理论的位置上均有显现,且整体有着辩证的统一性,即代表了“生活之欲”与“审美之境”两种标准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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