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膜肺氧合在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源休克患者中的应用效果分析
2021-06-29左六二刘长智通讯作者郭活成周柱江朱瑞秋温树超
医药前沿 2021年13期
左六二,刘长智(通讯作者),郭活成,周柱江,朱瑞秋,温树超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 广东 佛山 528300)
近年来,随着胸痛中心的建立,急性心肌梗死诊治流程得到优化,平均门-球时间进一步缩短,心肌梗死患者总体死亡率呈下降趋势。但国外文献报道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源性休克患者的住院期间死亡率仍高达41.4%[1]。患者所需血管活性药物量可反映严重程度。而大剂量血管活性药物在增加心输出量、维持血压的同时,增加心肌氧耗以及心律失常的风险,不利于衰竭心脏的休息。目前暂无难治性心源休克应用ECMO时机的研究。台湾大学附属医院以正性肌力药物当量作为判断暴发性心肌炎运用ECMO时机,观察时间窗为4 h[2]。本研究拟借鉴此标准,探讨体外膜肺氧合在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源性休克的应用时机及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3年5月—2020年6月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因急性心肌梗死入院,合并难治性心源性休克,需要ECMO支持的患者。纳入标准:(1)符合急性心肌梗死的诊断标准[3]。(2)符合难治性心源性休克应用ECMO的指征,①左室射血分数<25%,②心排指数<2.2,③经优化液体管理在大剂量的血管活性药物维持下仍存在组织灌注不足[4]。排除标准:(1)传统CPR持续时间>1 h,(2)预期生存时间<1年的恶性肿瘤晚期患者或者严重慢性疾病患者。(3)颅脑损伤严重者或严重缺血缺氧性脑病患者。
1.2 方法
1.2.1 ECMO启动时机 根据血流动力学的稳定性,选择先建立ECMO或者PCI治疗。以正性肌力药物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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