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对推进流域水资源保护重点工作的启示
2021-06-28刘兆孝
长江技术经济 2021年2期
摘 要:阐述《长江保护法》颁行的意义,提出加强水资源保护的总体工作思路,并针流域水资源保护重点工作提出建议,包括要完善水资源保护规划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等。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长江保护法;河湖治理
中图法分类号:TV213.4 文献标志码:A DOI:10.19679/j.cnki.cjjsjj.2021.0202
1 《长江保护法》颁行的意义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流域涉及19个省(区、市),是我国南水北调工程水资源配置的战略水源地、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横贯东西的“黄金水道”、珍稀水生生物的天然宝库。保护长江是关系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大事,保护长江水资源不仅是流域4亿人民的福祉所系,也牵动着建设美丽中国的大局。制定《长江保护法》,保护好母亲河是关系子孙后代、关系民族未来的大事。
制定《长江保护法》是保障流域乃至国家水安全的迫切需要。随着长江流域开发建设的迅速发展,水污染形势严峻,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面临挑战,南水北调工程通水给水源区的保护提出更高要求;开发建设对流域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日益显现,加上水环境承载能力利用空间不足,对经济发展产生一定制约。
长江“病了”,还病得不轻,急需治疗,必须开展综合治理,强化监管,加强保护。《长江保护法》建立了长江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是一部具有针对性、系统性的流域保护大法,特别重视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有利于促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依法保障“三生”用水安全,保障人民喝上安全清潔的长江水,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优美生活环境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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