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对牧户参与草原生态治理意愿的影响
——以甘南州黄河水源补给区为例
2021-06-28陈强强陈文娟马亚飞杨婕妤杨清
草业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生态
陈强强,陈文娟,马亚飞,杨婕妤,杨清
(1.甘肃农业大学财经学院,甘肃 兰州730070;2.甘肃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730070;3.甘肃农业大学理学院,甘肃 兰州730070)
草原生态安全既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国家生态安全的薄弱环节[1]。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过渡地带,是中国乃至世界最为独特的生态地域单元,境内拥有大面积的草地、湿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巨大,是黄河、长江上游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甘肃“两江一水”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同时,甘南州作为青藏高原社会大系的窗口和“藏族现代化的跳板”[2],又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区之一,面临着全面脱贫与生态保护的双重任务。
近年来,在人类活动胁迫下,草原生态系统碎片化趋势明显,水源涵养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已影响黄河流域乃至全国生态安全。为此,国家先后实施了“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甘南州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以及“甘南州生态文明建设”等系列投资巨大的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有效提升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然而,当前牧区普遍实行的以政府为主导,以围栏禁牧为核心的草场治理模式,明晰牧户草场边界的同时,打破了草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稳定性[3],削弱了牧户参与草原治理政策制定的主体地位,牧户日益被边缘化为政策的被动接受者和终极执行者,缺乏内在应激与配合,致使政策约束难以进入其生产决策,抑制了政策作用的发挥,甚至与监管部门发生冲突[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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