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危险” 安全“作业”
2021-06-26袁辉
现代职业安全 2021年6期
本刊记者 袁辉|文
编者按: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通常会涉及很多“高危作业”,这些“高危作业”一旦出现问题,往往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在实践中,虽然各个企业所涉及的“高危作业”并不相同,但通常都会将其作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为了探讨企业应如何做好针对自身“高危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高危作业”安全,本刊分别采访了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化肥一部QHSE管理经理张贤贵、四川川煤集团华荣能源公司绿水洞煤矿安全副总工程师文志祥、北排集团第三管网分公司安全总监徐院锋。
张贤贵:关键在于管人,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记者:对于您或您单位涉及的领域,您认为哪些作业可以界定为“高危作业”?
张贤贵:一方面,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将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列为高危作业,这对于化学品生产单位应该属于“通用”判定标准。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也有部分单位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完善调整对于“高危作业”的界定,比如将深潜水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等界定为“高危作业”。
对于“高危作业”,我个人认为,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这四类作业相对来说更“高危”,尤其是有两类以上同时开展时,比如高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的高处动火作业等,则更是“高危”中的“高危”。

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化肥一部QHSE管理经理张贤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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