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隐名房产之祸
2021-06-25勇进
检察风云 2021年9期
关键词:信息化
勇进

卷宗显示,法院虽然认定陈刚受贿次数达到42次,但其中41次都是数万元、数十万元额度的受贿,累计300万余元,而法院认定的最大一笔金额1300万余元的房产,却鲜见陈刚参与的痕迹,为此在诉讼中引发了该笔贿赂是否既遂的控辩之争。
多方“化缘”,办公室主任帮局长筹集千万购房款
2018年下半年,陈刚出于个人原因,急切想在南京主城区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陈刚有名知心下属,即时任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的周庆。获悉领导要买房,周庆主动提出帮陈刚操办。
两人商量后,决定购置位于南京中海凤凰熙岸某处702的一套二手房产(以下简称“702房产”)。当年9月的一天,周庆告诉陈刚:“房子要1250万元,车位费60万元,一共要1310万元,首付600万元再加上税費一共需要700万元。”陈刚一听就犯难了,对周庆说这套房子好是好,就是价格太高了。
周庆哪肯轻易错过在领导面前表现的机会。他连忙说自己有办法。陈刚想了想,对周庆说,自己在陶吴有一套小产权房,不行就把那套房子卖掉作为首付的一部分。陈刚还“点拨”周庆:“江苏华健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健公司)正好在江宁,问问该公司老总仲文平是否愿意买?”
陈刚之所以想到仲文平,是因为他的华健公司曾经得到陈刚的关照。陈刚曾为华健公司在承办赛事运营、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了关心和支持,并协调地方给予资金支持。后周庆在向仲文平征求意见时表示:“领导买房子要用钱,要不到时候你贡献贡献,准备300万元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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