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的代价
2021-06-25周勇
检察风云 2021年8期
周勇

支持放任“金融巨鳄”
说起许某滥用职权案,不得不提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吴虎,此人被称为宁波的“大哥大”“金融巨鳄”。吴虎出生于1961年,早年在遂昌工作。1988年,他被调入宁波市,在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分行、中农信浙江公司工作。他先后出任宁波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东营业部负责人、宁波金鹰集团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吴虎之所以被人冠以“宁波大哥大”之名,因为他曾斥资1380万元买了一对撤换下来的天安门宫灯而引发轰动。吴虎心很野,也擅长拉关系。在一次酒宴上,他结识了许文,得知他是市委书记许某的儿子,吴虎对其极为“豪爽”和“义气”。当时,刚有手提电话,他“借”给许文一部;许文没车,吴虎又把本田轿车“借”给他用。这种“借用”其实比送还“实惠”,年检、修理都不用自己掏钱,一律用公款支付。随后,许文确实在父亲许某面前替吴虎说了不少好话。
办案机关查明,1993年6月,中央发布了《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为贯彻落实该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于1994年4月发布了《关于对人民银行各级分行越权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进行清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对越权批设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类信托投资公司一律撤销,并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时任宁波市委书记、市长的许某,却违反上述规定,传达错误指示,致使中国人民银行原宁波市分行越权批准设立的宁波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未被撤销,而是挂靠到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东营业部”(以下简称“江东营业部”)的名义继续从事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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