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侵权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探讨
2021-06-24由宗琦
理论与创新 2021年3期
【摘 要】针对我国目前因著作权侵权而产生的损害赔偿争议,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规定了补偿性赔偿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从著作权侵权案件屡禁不止的情况来看,此类案件也逐渐被社会公众所关注,无论是从维护法制尊严角度来看,还是从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角度来看,都应针对此类案件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本文将就我国目前所产生的的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探讨著作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适用中所产生的具体问题,对于适用该制度所应具备的条件以及与其他相关制度的衡平问题。
【关键词】惩罚性;补偿性;著作权;侵权行为
1.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著作权侵权案件屡禁不止,案件数量只增不减,社会公众对于此类侵权案件的关注度也与日俱增。因著作权侵权行为所导致的不良后果也已不能被忽视,加大对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应是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补偿性赔偿制度虽然能够起到预防著作权侵权行为发生的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该制度并不能达到预想中的效果。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即是将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其中。我国立法专家以及社会公众也已经不能忽视这一制度所彰显出来的优越性。我国于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其中对于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了规定,因著作权和商标权有诸多相似之处,故此对于著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研究与探讨也需要进一步深入,从而使知识产权制度不断趋于完善,以此使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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