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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开放下公民隐私保护的主要困境与突围路径

2021-06-24余蓉佳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余蓉佳

(上海海事大学,上海 201306)

一、问题的提出

如今,数据已经渗透到每个行业与业务领域,成为了重要的生产要素。政府数据开放的本质是为了让大数据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数据——自由地流动。通过对数据背后价值的挖掘,助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改善政府职能和鼓励公众参与民主政治。基于此背景,政府数据开放的对象深入到了“元数据”,强调和关注数据的原始性、完整性及数据的可利用性,以充分挖掘数据背后蕴含的经济利益。但在此过程中,政府开放数据和公民个人隐私的矛盾愈发凸显,根据实证研究发现,“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中用户隐私保护方面整体表现较差,”也印证了这一事实。

数据法律下的公民隐私保护是当今全球数字经济中最重要的法律领域之一。如何在推动政府数据开放的同时有效保护公民隐私,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然而,目前我国欠缺政府数据开放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由此衍生出了一系列问题,比如如何适用政府数据的开放标准;数据的权属如何界定;如何对政府数据开放进行管理才能避免隐私侵权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在下文中对上述困境进行阐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政府数据开放下公民隐私保护的主要困境

(一)现行开放标准适用困难

我国现阶段对政府数据开放的规定仍然停留在行政法规、以及命令等政策层面上,立法机关尚未制定专门的法律,导致实务中难以较好地对公民隐私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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