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盘活农民土地财富
2021-06-23武凤珠
人民周刊 2021年9期
关键词:建设
武凤珠
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最大的问题是土地问题。征地拆迁与补偿安置、集体建设用地合法入市、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在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的今天,作为“农民最大问题”的土地问题,已经演变成社会发展中最难解的问题之一。
4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细化土地征收审批程序、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要求和流程、完善对村民宅基地权益的保障……自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正式施行以来,涉及农村土地问题的法规条文再度细化,农民土地权益有了更多保障。
征用土地应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很多地區在建设用地使用上存在‘先建后批现象。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各地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农用地可以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但由于许多地方建设用地指标不多、招商引资任务又较重,因此往往先占用规划外耕地用于建设,之后再慢慢审批。”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理事长乔润令说。
将农用地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过程,便是土地征收的过程。我国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土地管理法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条例》再度明确: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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