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晚清民国时期陕西银锭公估
2021-06-23梁思远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西安
中国钱币 2021年5期
梁思远 袁 林(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王 钊(陕西西安)
公估是晚清民国时期银两货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为了整顿宝银平色,规范银两流通标准,维持商业金融秩序,先后设立公估机构鉴定宝银,以保证银锭的成色和重量。然而,各地公估发展程度并不均衡,在经济落后、商业凋敝、炉房势力较强的陕西,公估起步相对较晚,发展不成熟、不规范。本文选取晚清民国时期陕西地区主要通行的五两圆槽银锭作为研究对象,在充分运用文献和实物资料的基础上,引入科学仪器分析方法对大量槽锭进行了成色检测,以期深入考察晚清民国时期陕西银两公估的发展情况。
一 公估考
(一)公估机构的设立与业务
白银作为称量货币,其成色和重量在官民经济交往中极为重要。在专业鉴定机构出现以前,金银铺、炉房、钱庄银号等铸造、兑换机构负责担保银锭成色。晚清用银日渐频繁,各地银炉所铸宝银的形制和大小纷繁复杂,成色和重量参差不齐。各通商口岸开埠后,银两平色不一致使中外商业贸易不便,低潮宝银充斥市场导致官府税课的巨额亏耗[1]和对外国汇兑的大量贴水[2],这类情况都给银两制度造成了很大冲击。在此背景下,道光三十年(1850),经官府批准和银钱业认可,上海首先创办了公估局[3],之后九江、汉口、重庆等地纷纷效仿。
公估机构有商办、官督商办、官办等形式,经本地官厅或海关批准后成立的商办公估局最为常见。公估机构的主要业务是“管秤”和“看色”,即鉴定宝银重量、称定宝银成色以确保其价格。……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