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标侵权战频发伤了谁的钱包
2021-06-20邓雅蔓
中国经济周刊 2021年9期
邓雅蔓
4月25日至26日,两起侵犯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分别在广州和长沙开庭,由于两个原告方皆是近年来在餐饮消费行业发展迅速的热门企业,案件很快引起了公众热议。
其中,“太二酸菜鱼”起诉“太七酸菜鱼”一案在广州天河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宣判;“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侵权案一审判决结果则在湖南省长沙天心区法院公布。
从案件起因到最终审判结果,这两起案件存在着诸多相似之处,引发了业内对餐饮企业间“近似名”商标战以及不正当竞争的关注。
两起相似案件牵出餐饮企业商标侵权“套路”
在4月25日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太二酸菜鱼”方指出,“太七酸菜鱼”在天河北路经营着业务相同的酸菜鱼餐馆时,使用近似品牌标识并仿冒装潢,造成相关公众混淆,侵害了“太二酸菜鱼”的商标权并对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于被告的商標是否存在侵权,广州天河区法院认为,原告太二公司的商标中,仅“太二”具有识别性,“老坛子酸菜鱼”及“酸菜鱼”均为菜式及食材的描述,不具备特殊性和可识别性,故被告太七酸菜鱼店铺招牌上的“老坛酸菜鱼”不足以引起消费者对商标的混淆和误认,但太七酸菜鱼店铺招牌及外墙上使用的图案与太二公司商标的构图、颜色、背景线条和整体风格基本一致,仅在人物头部及身体线条的细节存在区别,两者相似度足以使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据此,广州天河区法院认定,被告太七酸菜鱼侵害了太二公司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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