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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市场化的方式振兴乡村

2021-06-20郭志强

中国经济周刊 2021年9期

郭志强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才振兴。未来半个世纪中国最大发展机会在乡村振兴。”5月9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宁波大学中国乡村政策与实践研究院首席科学家陈剑平接受《中国经济周刊》专访时说。

2021年4月29日,《乡村振兴促进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也是一部全面指导和促进乡村振兴的法律。

《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有何战略意义?如何理解“促进”二字深层次含义?《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后,如何解决乡村振兴所需的资金和人才问题?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专访了长期研究宏观农业战略和乡村发展问题的陈剑平。

《乡村振兴促进法》具有务实性和前瞻性

《中国经济周刊》:作为宏观农业专家,您如何看待《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该法落地有何战略意义?

陈剑平:法律从调整的方法区分,有主体法、行为法、促进法等不同类型,《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促进法。促进的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应该做些什么。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颁布了《农业法》 《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多部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还没有一部乡村全面发展的总体性法律保障制度。《乡村振兴促进法》是第一次为乡村专门立法,这对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乡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正在进行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以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都有重要意义,而且对通过科学统筹要素资源、精准有效破解需求难点来系统提升三农发展质量,为乡村振兴提供全局性、系统性的法律保障,同样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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