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前改制净资产折股的涉税处理
2021-06-20方敬春俞银琪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6期
关键词:企业
方敬春 俞银琪
在企业上市重组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净资产折股的问题。虽然目前的税收政策已经比较明确,但还存在一些理解上的歧义,导致各地税务机关处理方式存在差异。本文全面梳理了净资产折股的概念,并以科创板审核案例为基础,进一步总结分析不同纳税主体在净资产折股方面的涉税处理,便于企业防范相关涉税风险。
一、净资产折股的概念
净资产折股是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作为出资额折算为等额股份,发起成立股份公司的行为。
1.动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人的组织形式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打算上市,其组织形式必须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系有限责任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第一步操作。
2.操作方式。净资产折股需要按照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额计算折股,不能采取评估值。因为按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而采取经评估的净资产额计算折股不能连续计算业绩。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账面净资产额。
3.净资产的内涵。净资产即所得者权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包含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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