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下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定位思考和完善路径
2021-11-24毕华书刘明辉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6期
毕华书 刘明辉
一、问题的提出
2020年3月,新《证券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将逐步进入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时代。注册制下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路在何方,是走向市场还是回归政府,尤其是与信息披露相关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如何设计,是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还是强化政府审计甚至以政府审计取代注册会计师审计,对此专家学者尚有争议。笔者认为,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经验表明,市场有效和政府有为缺一不可。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改革的核心是推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更好结合,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治理和国家治理。
此前有《审计监督体系完善路径研究》(周华和刘俊海,2019)一文从法学视角针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提出质疑与挑战,并给出完善建议。从法学视角审视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于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发展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但是囿于专业学科的边界和视角,该文在诸多方面给读者带来困惑和困扰。比如该文认为:“审计的核心在于监督能力,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因具备监督能力而成其为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不具备监督能力,不属于独立审计,不是真正的审计。”因此,建议取消强制性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建立由政府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雇佣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制度。
暂且不论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在资本市场繁荣发展过程中的贡献,在注册制改革如火如荼进行之际,走出困惑、形成共识已是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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