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合作社会计制度的一些建议
2021-06-19唐建纲
农村财务会计 2021年4期
□ 唐建纲
农民合作社是重要的新型经营主体,在服务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财务会计制度是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国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需要对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修订,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变化的新要求,更好推动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和运营规范化,保护合作社和成员的合法权益。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修订原则
只有确定和遵守了一定的原则,才能保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进行科学、规范和高效修订。对《原制度》开展修订,可以参考以下原则。
(一)继承创新和适当借鉴原则
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并不是全部推倒重建,而是立足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和需求,在对《原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和充分继承合理制度内容的基础上创新制度设计,满足已经不断发展的农民合作社业务核算需要。同时,应积极借鉴和吸收近些年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和修订的积极成果和有益经验,减少探索和改革成本,加快形成适合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体系。
(二)标准规范和提升质量原则
《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提出,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财政和金融支持,着力解决农民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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