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疫情防控期间的财务处理
2021-06-19刘伟娟
农村财务会计 2021年4期
□ 刘伟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村(居)集体收到社会各界的捐赠款物较多,为保证疫情防控款物收支规范、高效、公开、透明,应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农村财务的收支管理。
一、捐赠物资的核算
捐赠的物资,要及时分别登记造册,由两名以上接收人签字,捐赠物资要优先用于防控一线,做到“专物专用”。
1.捐赠固定资产的核算。捐赠固定资产要以捐赠的票据清单作为入账的依据,没有票据清单要以同类市场购置价入账,借方记入“固定资产”科目,贷方记“公积公益金”。
【例】疫情防控期间,红星灯具厂捐赠价值5万元的铁质隔离栅栏和价值1万元的取暖器10台。会计分录如下:
2.捐赠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捐赠的低值易耗品如:方便面、口罩、医用手套、防护服、医用酒精、消毒液等防疫应急物资,可以不进行账内核算,但应逐笔在账外登记造册,明确捐赠单位(个人)、捐赠物品种类及数量,每笔物资应由接收人员和登记人员核对后分别签字确认,同时落实专人管理,定点存放,并根据不同物品的特性妥善保存。
二、捐赠资金的核算
捐赠的现金、支票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形式的款项,收款时村级应开具合法的收据凭证,并注明结算方式。应纳入村(居)集体专户规范管理,及时入账记入“专项应付款—疫情防控”科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坐收坐支。
【例】××村在疫情防控期间收到单位和个人的捐款共计8万元,用于疫情防控人员工资和其他费用7.5万元。会计分录如……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