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监管再升级
2021-06-19叶雨婷
就业与保障 2021年8期
文/叶雨婷

近年来,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校园贷”,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如何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行为?近日,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表示,将加强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
郭鹏表示,要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总业务规模,严格贷前资质审核,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要求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各银保监局要在前期网贷机构“校园贷”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纳入整治范畴,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
如何保障大学生合理的贷款需求?郭鹏表示,要切实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渠道,用“良币”驱逐“劣币”。各高校要正视大学生合理信贷需求,主动对接银行机构,配合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高校助学、培训、必要消费等金融产品,满足大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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