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發佈科創板「自查表」壓嚴壓實「兩個責任」
2021-06-18陳志軍
台商 2021年2期
陳志軍
2021年2月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交所」)發佈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2號——常見問題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下稱《自查表》),進一步壓嚴壓實「兩個責任」,即發行人信息披露主體責任和中介機構核查把關責任,嚴把入口關。
同日,上交所發佈文章《上交所發佈科創板申報常見問題「自查表」進一步壓嚴壓實「兩個責任」》,介紹了本次《自查表》的制定背景和監管考慮、主要內容和執行要求,以及實踐中,《自查表》所涉相關披露和核查事項存在的問題,科創板上市審核的處理方式,並強調《自查表》的內容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對於申報文件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規範、中介機構核查把關不到位的情形,審核實踐中主要採取了三方面針對性措施:一是將該項目納入重點審核範圍;二是加強現場督導聯動;三是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其中,書面審核和現場督導協同聯動,對市場起到了明顯的威懾作用。
監管收緊 責任壓實
信息披露是證券發行註冊制的靈魂和核心。因此,實行註冊制,發行人的信息披露能否做到準確、及時、完整就顯得尤為重要。
從2019年6月13日科創板正式開板至今,註冊制改革已初見成效。根據上交所2021年第一期《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動態》,2020年全年,科創板共受理327家企業的IPO申請,召開中心審核會議237次,審議239家企業;召開上市委會議128次,審議通過218家,否決2家,暫緩7家(其中3家二次審議通過,1家撤回);報會註冊155家,註冊生效146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