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调整变迁:个人与集体的天平“定盘星”抉择
2021-06-18杨继瑞李霜怡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杨继瑞 周 莉 李霜怡
[提要]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调整,可以发现其内核实际上就是在个人与集体的天平“定盘星”上考量与抉择,以更好地适应和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以经济史的分析方法,基于土地所有制和所有权的理论视角,溯源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调整变迁的四个阶段,可以透析出三点改革启示:农地集体所有制要始终贯穿于整个改革过程;明晰农地赋权,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重视农地关系,发挥好政府规范和引导服务的主导作用。以史为鉴,有助于从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调整变迁中吸取有益的经验,规避弯路,正确处理好新一轮土地改革的个人与集体权益,校准个人与集体的天平“定盘星”,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
农村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压舱石”,土地则是农村经济的基本生产资料。要让农村土地释放要素活力,需要对农村土地制度进行与时俱进的变革调整。当土地制度与劳动关系、劳动力水平相匹配时,国家社会生产、人民生活持续良性发展,社会矛盾也得到阶段性化解。
新中国成立以来,从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改革开放时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不断更迭调整,有弯路有经验,经过持续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果。认真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调整变化,其基本点和目的还是不断与生产力水平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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