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几点思考
2021-06-18金峰
农村经营管理 2021年6期
金 峰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运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上世纪80年代,家庭承包经营制作为农村改革的重大措施,在全国广大农村推广和实施,迅速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揭开了我国现代农村立法发展与完善的序幕。随后我国陆续颁布了《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等近20部法律,这些法律的颁布实施,推动了农村改革,稳定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了农业产业基础地位,保护了农户、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提升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
党的十九大作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多层次、多维度和广覆盖的目标和任务。今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自始至终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对党和国家多年来在“三农”领域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整合、提升和固化,同时梳理和吸收地方实践经验,在推动资本、人才、技术、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城乡合理配置、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方面在法律层面做出制度性安排,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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