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要建好历史文化传承体系
2021-06-16顾佳贇
瞭望东方周刊 2021年12期
顾佳贇
江南水乡如何留住恬静雅致,北方大院如何维持古朴雄浑,湘西古城如何散发神秘通幽,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只有精准施策,才能保护好、传承好。
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既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也是区别于其他城市的重要特质。如何处理新与旧、拆与留、改与建的关系,是城市更新过程中需要回答的重要课题。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时强调: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这一要求给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指明了方向,为城市更新提供了重要遵循。
看见岁月留痕、留住文化根脉,是城市更新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关心和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面部署。截至目前,国务院公布了13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划定历史文化街区895片,确定历史建筑3.68万处。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我国基本形成了以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为骨干的历史文化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在精准上下功夫。城乡历史文化范围广、类型多、数量大,情况尤为复杂。不同的传统建筑、旧城街巷等物质遗存,相异的地域风情、民俗習惯等非物质传承,构成了各城市与众不同的文化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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