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视域下社区心理建设的思考
2021-06-15何丽
今日财富 2021年14期
何丽

社会治理的主体是人,治理的对象是具体社会事务,治理的过程是多元主体的群体决策过程。当前的社区政策和实践往往强调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自治功能低下,居民缺乏共同体意识。社区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要重视“以人为本”的心理建设,做到“深入人心”,把社区打造成真正拥有“共同心理”关联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社会和谐、长治久安奠定基础。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表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明确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目标任务,提出“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这是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与拓展,为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遵循。社区是国家的细胞,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工作,现代“治理”的理念强调的是政府、居委会、居民、社区组织等多种主体共同参与社区建设,而居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就有赖于社区共同心理的培育。如果把心理学知识和方法应用于社区建设实践,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定能提高治理效能,建设美好、公正、和谐、团结的社区。
一、开展社区心理建设的必要性
社区是生活在某个区域的人形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种共同体的存在是以共同心理的形成为前提的,这种共同心理体现为居民强烈的社区认同感、较高的社区参与度,以及形成邻里相互守望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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