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中央巡视组”
2021-06-15徐霄桐周婉娇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21年3期
关键词:制度
徐霄桐 周婉娇
巡视,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它始于先秦,成于秦汉,完备于唐宋,兴盛于明清。一直在中国的政治制度上占有重要地位,是极具传统政治文化特征的重要监察制度。
巡视监察制度,古已有之
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由来已久,实际上,有官就有察官,有官就有考课。监察、考课是逐渐连在一起的,但是,作为一种监察制度,是从战国时期才开始确立的。战国以前,还是贵族政治。战国时期,官僚制度出现,皇帝任免官员。监察官的制度、名称,就是从这一时期开始产生的。
秦汉时期的监察制度,重点在地方。秦废封建以后,实行郡县制,在郡设监御史。汉初一度废除,后来恢复。汉代汉武帝设立13个部,各派刺史。13个部就是监察区,由派出去的刺史作为监察区的监察官,监察郡的长官以及地方豪强势力,防止勾结;而且制定了6条法律,作为刺史进行监察的根据,通常叫“刺察六条”。到汉代,监察已经逐渐形成制度,中央有御史台作为监察机关,御史台的长官叫作御史大夫。在京城附近,还设立了监察京城附近7个郡的监察官,称为司隶校尉。
唐朝已是典章制度比较完备的时代了,监察制度和机构已经定型,有“一台(御史台)三院”制度。三院最重要的是察院。唐朝将天下分为10道,设10道监察区,由皇帝派监察御史考察地方。
元朝虽不太崇尚法制,但很重视监察。元监察汉官,也有监察蒙古族贵族的习惯,不仅提高了监察官的品级,而且在地方设立了两个行御史台,由中央派遣,权势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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