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违法涉罪案件行刑衔接的障碍与对策研究
2021-06-15赵微
江汉论坛 2021年5期
摘要:在建设“海洋强国”和“国际海事司法中心”背景下,海事违法涉罪案件的行刑衔接问题被“三审合一”的海事司法体制改革推到前台。由于目前海事违法涉罪案件的行刑衔接机制缺少顶层设计,海事局与海警局之间的对接关系尚未明确,“以罚代刑”问题较为突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對策应是:把海事调查官与调查职能归并到海警局,成为专业的海事警察,全面统一海上执法职能,化解行刑衔接的无谓摩擦;建立“四级两审”的海事刑事审判制度,使海事局与海警局的案件移送与审判级别对应起来;从国家顶层完善海事违法涉罪案件的证据规则,确立《海事调查报告》的书证地位,由海警出具落水失踪人员“不可能生存”的证明,海事局给予配合。
关键词:海事行政犯;行刑衔接程序;海事审判制度;三审合一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1)05-0118-07
由于水路运输具有节能、环保、成本低廉的优势①,以海洋航运为纽带和载体的互通互利交往在世界上日益频繁,由此,海事海商纠纷以及违法犯罪的潜在风险也在逐年升高。目前,我国在国际海事组织中已占居重要席位,海事法律制度和司法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完备,海事法院的数量位居世界第一。但是囿于长期以来比较淡薄的海洋意识,海事法院至今没有正式获得刑事审判权②,海事违法涉罪案件的行刑衔接机制相对薄弱,海事行政犯的漏罪现象时有发生,已然成为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③ 的一大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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