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租赁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2021-06-15叶巧艳郑理惠
中国农业会计 2021年6期
叶巧艳 郑理惠
原租赁准则将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是在支付租赁费用时将租金计入成本费用,财务报表中不体现与经营租赁相关的资产和负债。这种核算模式下,经营租赁信息披露不充分,财务报表使用者无法从报表中了解企业完整的租赁情况,降低了财务报表可比性,违背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租赁业务的确认、计量及报告,增加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和可比性,财政部在借鉴国际租赁准则(IFRS16)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了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企业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特别是承租人产生了很大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完善租赁的定义
新租赁准则对于如何判断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要点有三:一是存在一定期间;二是存在已识别资产;三是资产供应方向客户转移对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即一方在一定期间内让渡了对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则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另外,新租赁准则还对租赁的分拆与合并作了相应规定。
(二)改变承租人的核算模式
按照原租赁准则的要求,租赁双方要根据租赁业务的性质将其划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然后根据不同分类进行不同的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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