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权利﹄的译法
2021-06-10郑也夫
南方周末 2021-06-10
郑也夫
“权利”一词虽然在古代文献中出现过,但《词源》解释其意思是“权势和货财”,无涉法律关系。现代汉语中的“权利”是英文right的译名。而任凭它在社会生活与学术研究中长久、频繁地使用,其文与义的脱节丝毫不减。敝人以为,这完全是因为翻译严重有误。其一,英文right中的核心概念“正当”在中文“权利”中不存在;与之对等,中文“利”字中“货财、利益”概念在right中看不到。其二,“权利”与“权力”同音,口语表达时极不便利,常要专门说明。
我曾经想到的译名是“正权”。它匡正了“正当”之义在“权利”中的缺席。后来才知道严复1903年翻译密尔的《自由论》(严复译为《群己权界论》)时说:将right译为“直”最好,他将political right译为“民直”。很高兴我与前贤所见略同。但不幸“正权”与“政权”同音。而“政权”是流行且强势的词汇。“正权”若问世,必定在听众那里产生更大的混淆。故敝人向朋友提出这个译名后,不待他人反驳,自己就打了退堂鼓。就是说,“一名之立”的难题依旧在我脑子里。
6月3日,我约单纯先生与张大中先生见面。聊天过半的时候,我脱离三人谈话的主题,提出了“权利”译名的荒谬。单纯当即搭腔:“权利”是丁韪良1864年主持翻译《万国公法》时确定的。他汉语水平提高后就后悔了。单纯接着说:right应该译为“天良”。
译作“天良”,我并不同意。二者意思有差距,且“天良”是有其含义的成词。但“天”字打动了我。我知道,right作为一个西方法学观念,在其漫长的演化中日趋复杂错综。但其初始属于自然权和天赋权,二者是其正当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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