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WTO规则下中国固体废物进口禁令中的国民待遇问题
2021-06-10邓玉荟
商业文化 2021年9期
关键词:措施
邓玉荟
固体废物管理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关系国家生态环境与人民福祉。自2017年我国颁布固体废物进口禁令(下称“禁令”)以来,国内固体废物进口量逐年下降。2021年1月1日,该禁令的过渡期结束,我国将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其相关合法性讨论也再度出现在公众视野。其中禁令是否违反国民待遇义务为争议重点。
我国固体废物进口沿革
上世纪80年代,为经济发展需要,我国开始进口固体废物以用作工业原料。1995年至2016年间,中国年进口垃圾量从450万吨激增至4800万吨。毋庸置疑,进口固体废物为我国带来了低廉的能源支持,但废物处理压力的不断加码、大量无用废物甚至是危险废物的非法入境,正使国内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对固体废物进口实行逐年限缩并按规定进行通报。

禁令实施后收效显著,2018、19年国内固体废物进口总量降幅均超40%。但这也遭到固体废物输出国的强烈指责。2017年11月,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的第八次三年审查中,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世贸组织成员就对该禁令的实施范围提出质疑。
固体废物的双重属性
固体废物兼具环境和资源的双重属性。前者体现在固体废物的回收处理加重环境负担,后者则体现在固体废物经合理回收可转化为再生能源,具有商业价值。
我国该禁令也正因此饱受争议。对其提出质疑的国家主张该禁令构成“绿色贸易壁垒”,使国外出口的固体废物受到与本国固体废物不同等的待遇,违反国民待遇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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