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核电的辐射环境影响及管控
2021-06-07张爱玲毛玉仙王韶伟
世界环境 2021年2期
关键词:核电厂
■文 / 张爱玲 毛玉仙 王韶伟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里提到:“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这是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用“积极”的字眼来形容核电发展工作安排。核电再次成为热点进入公众视野,运行核电厂对环境的辐射影响及中国的防控措施备受关注。
一、福岛核事故后中国核电的安全性进一步提升
自1985年秦山一期核电厂始建,截至2020年年底,中国在运、核准在建机组共66台(不包括台湾地区)、装机7075万千瓦。其中,在运48台、4989万千瓦,居世界第三;核准在建18台、2087万千瓦,居世界第一。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相关信息,2020年1-12月全国累计发电量为74170.40亿千瓦时,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3662.43亿千瓦时,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4.94%。
中国核电建设一直坚持采用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推荐的先进安全标准。尤其是2011年福岛核事故后,国家核安全局对运行和在建核电厂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综合检查。中国核电厂按照纵深防御的理念进行设计、建造和运行,具备完备的应对设计基准事故的能力,也具备一定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运行核电机组安全业绩良好,迄今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2级及其以上的运行事件,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核与辐射安全是有保障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