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模式转型
2021-06-06董溯战王争奕方敏博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关键词:转型
董溯战 王争奕 方敏博
摘要:我国现行城镇管道燃氣特许经营制度把燃气销售和燃气输送进行一体化垄断经营,不仅阻碍了潜在竞争者进入燃气销售市场,也不利于经营性用气主体充分、经济地获取燃气,且容易导致政府监管职能的异化。随着城镇燃气供应领域公益性的减弱、自然垄断理论的变迁、政府干预方式的调整,改革我国城镇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的条件逐渐成熟。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的转型需要分步推进,一方面要依法限制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另一方面要全面调整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
关键词: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转型
中图分类号:D922.1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595(2021)02-0053-06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石油天然气产业的改革不断深化,《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①明确要求石油天然气领域释放竞争性环节的市场活力。特别是天然气输配价格制度的出台、LNG接收站对第三方的开放、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成立等为城镇燃气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基础。我国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把可引入竞争的燃气销售业务与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燃气输送业务统一进行一体化垄断经营,不符合市场化改革趋势,阻碍了城镇燃气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本文拟围绕我国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模式的转型问题展开探讨。
一、我国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模式形成的历史逻辑
(一)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内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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