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以高质量立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
2021-06-04□
山东人大工作 2021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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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大胆创新,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市委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立法为民,让地方性法规真正承载民生期盼
人民群众的关切点就是立法的聚焦点。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全面倾听民意,充分吸纳民智,让每部法规都以民意为标尺,承载着民生期盼。围绕改善民生和破解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常委会出台《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在省内首次提出把小区内供水、供电、供热、燃气分户计量装置及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建设资金,统一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效解决了饱受供水、供电、供热装置老化问题干扰的业主难以维修的问题。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出行便利和乘用安全,常委会出台《滨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把备受关注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问题纳入条例之中,推动电梯安全监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全力服务大局,用地方立法推动市委重点工作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市委工作重点指向哪里,人大力量就汇集到哪里,市委决策部署和改革攻坚推进到哪里,地方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常委会制定出台全国设区的市首部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规定》,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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