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影响因素分析
2021-06-02李栋万俊毅
南方农村 2021年2期
关键词:影响因素
李栋 万俊毅



摘 要:经营性收入是农民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增收作用更为明显。使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2014和2016年的微观数据,检验中低收入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土地类型、土地资产、农用机械价值、农业机械服务及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入对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有显著影响,且经营性收入呈现显著地域性差异。
关键词: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21)02-0004-05
一、引言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是重要目标之一。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实施一系列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从2010年开始至今,农村居民年均纯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2018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617元、同比实际增长6.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9251元、同比实际增速为6.5%。同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是36413元、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3066元、增长9.2%。该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接近,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农村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速放缓。2020年5月28日,李克强总理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中国目前还有6亿人的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这个数据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包括农村家庭在内的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
家庭经营性收入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农村居民收入的第一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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