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HJ453—2018)和(DB11/T838—2019)对于地铁地下段振动预测影响的差异
2021-06-02戴程程
建材与装饰 2021年15期
关键词:振动
戴程程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2600)
1 背景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453—2018)》(以下简称“城市轨道交通导则”)主要针对HJ453—2008在评价范围、源强确定、预测方法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2019年3月27日,北京市修订发布了《地铁噪声与振动控制规范(DB11/T838—2019)》(以下简称“北京市地标”),2019年7月1日起替代《地铁噪声与振动控制规范(DB11/T838—2011)》实施,与2011年版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订标准的适用范围;删除地铁噪声与振动的参考源强;修订地铁减振措施的分级标准;修订减振措施的附加长度;修订地铁振动预测模型;增加地铁振动的数值仿真预测方法。
2个标准均规定了地铁列车运行引起的环境噪声与振动的控制原则与方法,均适用于设计速度不超过100km/h的地铁新建项目噪声与振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地铁线路的环境影响评价都给出了预测方法,但是各项修正等均有一定程度的差异[1]。
2 主要差异分析
两者总体的预测方法均为由振动源强考虑各项修正后得出预测点处的VLzmax,源强的测点位置略有不同,但引起的差别不大,差异体现在修正项的不同。
2.1 源强差异
北京市地标源强测量点位于高于轨面(1.9±0.3)m的隧道壁处,城市轨道交通导则测点布置在单线隧道隧道壁处,高于轨顶面(1.25±0.25)m。
2.2 修正项差异
2.2.1 修正项概述
城市轨道交通导则修正项包括列车速度修正、轴重和簧下质量修正、轮轨条件(含曲线段)修正、隧道型式修正、距离衰减修正、建筑物类型修正、行车密度修正7大类修正,较北京市地标,增加了隧道型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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