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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因债券承销支付天价罚款事件分析及启示

2021-06-01董士君

债券 2021年3期

董士君

摘要:马来西亚主权基金1MDB此前曝出非法挪用债券发行所筹资金、洗钱等丑闻,涉案金额高达26亿美元。高盛作为1MDB债券的独家承销商,受到多地监管机构调查,面临虚假陈述、内控失当、反洗钱失职等指控。高盛为谋求和解与各地监管机构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可能支付超50亿美元的天价罚款。此案中高盛因中介责任缺失付出的巨大代价对我国中介机构具有警示意义,与案件相关的私募债券监管问题和债权行政纠纷和解实践值得思考和借鉴。

关键词:中介机构责任  债券监管  证券行政和解

1MDB事件背景情况

1MDB(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成立于2009年,前身为马来西亚北部的一个州属主权财富基金,后由时任马来西亚总理兼财政部长纳吉布更名为“一马发展有限公司”,成为隶属财政部的国有投资机构。1MDB成立的初衷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投资马来西亚和中东地区的发电厂及其他能源资产,以及吉隆坡的主要房地产开发项目。

lMDB于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以私募融资方式发行三只10年期美元债,总额为65亿美元,高盛是此三只债券的独家承销商,并采用包销形式。三只债券均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债券持有人主要包括大马银行、阿布扎比主权基金等。2015年2月,英国媒体首次报道1MDB发债募集资金被挪用7亿美元,随后丑闻持续发酵。2015年7月,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被控涉及此案。2016年4月,因前期存续债务规模超过100亿美元,加之丑闻严重影响持续融资能力,1MDB宣布利息违约(随后共同担保人IPIC1宣布代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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