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组合权重评价法的水土流失损毁地生态修复评价研究
2021-06-01胡庆武
水利规划与设计 2021年5期
胡庆武
(辽宁省朝阳水文局,辽宁 朝阳 122000)
“十三五”生态规划纲要指出,“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生态环境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需求和期待差距较大,提高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是当前核心任务。”针对各类损毁地的生态修复是现实的需要,是建设生态友好型社会的需要,符合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大战略[1]。辽宁省范围内,人为因素造成的损毁地多集中于矿产资源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2]。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和生产中都有可能形成损毁地,生产建设项目广泛分布于城镇、农村,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较集中的有鞍山市的铁矿开采、营口市的菱镁矿开采、阜新市的煤矿开采,还有各地的采石场、公路铁路建设,风电、光伏电的分布更加广泛[3]。生产建设项目的广泛分布,形成了损毁地分布广、碎片化的特点,其生态系统组成与结构发生了急剧退化,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对周围的生态环境有着极大的负作用,严重影响着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4]。生态评价的常用方法有统计学方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灰色关联度发、压力-装土-响应框架模型法、集合论法、层次分析法等[5-11]。但考虑单一权重方法的生态修复评价方法往往不能体现各指标之间的关联程度,存在一定的局限,为此本文采用组合权重分析方法,建立水土流失损毁地生态修复评价指标体系,对辽宁地区水土流失损毁地生态修复进行评价,并对其修复效益进行定量评估,研究结果对于水土水土流失损毁地生态修复方案制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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